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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6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监测与预报、资料的汇交保管与使用、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共7章47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活动,应当遵守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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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一:水文情报预报统一发布
 看点二:水文机构如发现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须及时上报
 看点三: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从事水文活动的,要经过我
     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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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大事记
2003年6月13日 水利部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
  条例》的制订工作
2003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征求意见
2006年4月13日 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水利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第一次修编会
2006年8月18日 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水利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第二次修编会
2006年9月7日 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水利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第三次修编会
2006年10月12日 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专家论证会
2006年10月16日 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水利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第四次修编会
2007年3月28日 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草案)》
2007年4月2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文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
水文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
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它通过对水位、流速、流量、降水量等水
文要素的监测和分析,对水资源的量、质及其时空分布变化规律
的研究,以及对洪水和旱情的监测和预报,为水资源的配置、利
用、保护和防灾减灾等提供信息依据。多年来,水文工作为国民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农业生产、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了大量
的服务。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水文工作的要
求也越来越高,出现了一些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为此,国
务院制定了该条例,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政策解答   水利部副部长就《水文条例》贯彻实施答记者问
·问题一:《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
      保障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问题二:水文管理体制是水文工作的组织保障,《水文条例》对水文管理
      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三:《水文条例》为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建立了哪些基本
      制度?
·问题四:《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后,如何保证得到贯彻执行?
·问题五:《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后,水利部为贯彻《水文条例》将会采取
      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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